貴州強夯地基施工有哪些方面的問題?
土地基和貴州強夯地基的質量操控關鍵
a.施工前就依據規劃請求的錘重、落距、夯擊點安置及夯擊點的夯擊數,進行現場試夯,以斷定正式施工時選用的技術參數。
b.強夯地基場所應預先按地上高程用推土機平坦。遇地表層為細粒土,且地下水位高的狀況下需在表層鋪0.5~2m左右的砂、砂礫或碎石,使地外表形成硬層,防止設備下陷和便于散失強夯發生的孔隙水壓力,又可加大地下水和外表層的間隔,防止夯實功率下降。當地下水位距地外表2m以下且表層為非飽和土時,可直接進行夯實擊。
c.夯擊點距通常依據根底安置、加固土層的厚度和土質狀況而定。加固土層厚、土質差、透水性弱、含水量高的,夯點距離宜大,加固土層薄、透水性強、含水量低的砂質土,距離可小。夯點安置按規劃請求進行操控,其誤差不得大于5cm。夯擊時應確保夯錘落錘平穩,夯位準確,若有偏疼應采納辦法使其平衡。
d.強夯施工必須按試夯斷定的技術參數進行,夯擊遍數和兩遍之間的間歇時刻必須契合規劃請求或施工標準規定。每夯點夯擊數通常為3~10擊,夯擊遍數可通常為2~5遍。關于細顆粒多的土層,取決于孔隙水壓力的散失時刻,通常為1~4周。地下水位較低和地質條件較好的場所,可選用接連夯擊。
e.當第一遍夯擊完成后,用新土或坑壁的土將夯坑填平,再進行下一遍夯擊,直到將方案的夯擊遍數完成停止。最終一遍滿夯(搭夯),其落距約為3~5m。
f.強夯后的土體強度隨夯擊后間歇時刻的添加而添加,通常查驗強度效果,宜在強夯以后1~4周進行,不宜在強夯完畢后當即進行測試,不然,測得的強度偏低,不能反映實際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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